高校奖学金评定是一种积极的教育管理行为,奖学金激励作用的发挥影响到全校教风、学风以及师生行为习惯的养成。学校做好奖学金制度建设、规范评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学生素质、引导学生成才,为国家培养更多的建设人才做出贡献。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它既对优秀学生有激励、引导和资助的功能;同时还对未获得奖学金的学生起到积极上进、发挥潜能的刺激作用。武汉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与全人教育理念相结合,不仅关注学生在智力和知识方面的进步,更强调他们在人文修养方面的提升,在情绪和心理健康方面的发展,在道德、价值和信念方面的追求,以及作为一个现代社会公民的责任感的培养,培养学生胸怀世界,承担国社。高校在奖学金评定工作中不仅要关注结果是否真实到位,更要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创新评定方法与策略,让大学生明确目标、感受激励、领悟熏陶、学会感恩。只有遵循武汉学院“明德创新,解行并进”的校训,深入细致地做好奖学金评定工作,才能更好发挥高校奖学金评定制度的作用,激发大学生的学习热情。
一、强化奖学金的评选标准,塑造学生诚信习惯
在奖学金评定工作中,保证公平公正是第一位的,是奖学金作为高校教育手段的必要保障。为保证评奖机制的公开公正透明,应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并在辅导员和任课老师的严格监督下进行。评奖前,需要制定严格可量化的评奖条例,并成立奖学金评选委员会不能仅靠辅导员或者学院书记决定,要让学生充分参与评奖过程。在学校内充分宣传相关制度保障每个学生的知情权;评奖中,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开通投诉举报渠道,杜绝不公正现象的产生土壤;评奖后,充分公示获奖学生名单,让评奖结果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从而树立优秀学生典型,激发全校学生的学习热情。除此之外学校还应重视证书制作、奖品购买、颁奖典礼等环节。要通过公示、颁奖等活动,提高获奖学生的自豪感和誉感,强化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整个奖学金评议过程中,让每个参与的学生意识到:荣誉的基础是诚信,弄虚作假不会得到任何机会。
二、重视奖学金导向作用的发挥,培养学生感恩意识
重视奖学金使用途径的引导,规范获奖学生的消费行为,是培养学生感恩意识的重要手段。新行为主义理论创始人斯金纳在行为的强化理论中提到,“人的行为可以对环境造成影响,而环境的变化亦将反作用于人的行为。该理论认为,对人的某种行为进行肯定或者否定,一定程度上将影响该行为的再次出现。”因此,加强奖学金使用途径的引导,一方面有利于使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得到有效的强化,激发学生学习热情,推进学风建设工作的进行;另一方面是促使学生正确看待奖学金的性质,认识到来之不易的荣誉源自于社会各界的关怀,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心怀感恩。具体措施可以在学生中提倡将奖学金用于学生学术能力提升和社会实践能力,与奖学金获得者签订志愿书,资源杜绝将奖学金用于奢侈消费和物质享受。
三、形成科学的奖学金育人体系,帮扶促进学风建设
全面推进学业发展辅导、健全学风建设体系、自主创立学风引领类朋辈互助,展开朋辈帮扶。成立学风工作室,协同创新,以点带面,健全学风类组织体系。带动学院整体学风建设。以奖助学,强化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发挥奖学金获奖学生的辐射效应,引导学生朝着学校的教育方向发展。让获奖学成为学校学风建设的发动机和宣传队。
总结
高校要高度合理的奖学金规划和定位、科学的奖学金育人体系、全方位的宣传教育、规范有效的奖学金制度,是高校做好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力保障。重视奖学金制度建设,大力宣传,加强管理,调动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的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以培养出在知识、能力和素质各方面均衡发展符合现代社会要求的一专多能复合型优秀人才。